为加强学校档案部门的业务建设,不断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更加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为学校各项工作服务。大学数字档案馆管理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实施办法》,教育部《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和国家档案局《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及DA/T18-1999《档案著录规则》《文书档案案卷质量标准》GB/T9705-2008《文书档案案卷格式》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制定本大学档案业务建设规范。
一、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
1、档案工作是学校重要的基础工作之一,应坚持“四纳入”原则,即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档案事业发展所需经费纳入学校预算;档案文件收集、整理和归档等业务要求纳入学校管理工作流程、制度、部门工作计划和岗位职责,档案形成、管理、服务工作质量考核指标纳入学校绩效考核体系。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与管理,学校要在人员编制、经费预算、档案库房、管理设施等方面予以保障。
2、学校档案是指学校各部门在教学、科研、党政管理、对外交往及其他各项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实物等不同载体的历史记录。
3、学校档案馆对档案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确保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
4、学校严格实行部门立卷归档制度,各立卷部门要有一位负责人分管本单位的档案工作,并确定专(兼)职档案人员具体承办。各部门在布置、检查、验收、总结业务工作时,档案工作要同步进行。
5、学校档案工作要从经验管理逐步走向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管理,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大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满足学校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
二、档案工作的基本职责
1、学习、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法治档、管档。
2、规划学校档案工作,拟订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及各类档案业务建设规范,并贯彻落实。
3、组织开展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各归档单位的档案工作。开展档案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
4、负责全校各类档案(党群、行政、学生、教学、科研、产品、基建、设备、出版、外事、财会、干部人事、声像、实物等)的收集(征集)、整理、归档工作。
5、负责整理、保管、查阅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编制适用的检索工具,编研、出版档案史料,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服务。
6、做好档案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文件的收集、归档工作,负责学校教育行政办公系统网上文件归档工作。
7、建立档案信息统计制度,对档案的收进、移交、保管、利用、销毁等情况进行统计,并按规定做好档案信息上报工作。
8、为全校师生员工和校友等查阅档案、复印材料提供服务。
9、发挥档案的文化教育功能,利用档案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10、定期组织和参加档案鉴定工作,对已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提出处理意见,经有关部门鉴定,领导审查批准后进行销毁。
11、定期检查库存档案,做好安全保密和档案保护工作,对破损的档案及时修裱和复制。
12、做好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档案工作人员基本要求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忠于职守,热爱档案事业。
2、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保密制度,确保档案和档案机密的安全。
3、具有较高的文化水平和档案专业知识,熟悉档案工作业务,熟练掌握现代化的管理方法和手段。
4、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档案工作规范与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5、严格做好档案的鉴定与销毁工作,做好档案的保存、保护工作。
6、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积极主动地为师生员工提供查阅利用档案服务,做到查找准确迅速,服务热情周到。
四、归档范围的确定
1、确定的原则:
(1)归档的档案材料必须反映学校各部门活动的全过程,保证完整、准确、系统。
(2)归档的档案材料必须对学校和社会当前与长远具有参考作用、凭证作用和研究价值。
(以下高校档案业务建设规范内容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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