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财会类档案工作规范-高等学校档案馆管理办法

为加强学校财会类档案工作的业务建设,提高财会档案的质量和科学管理水平,更好地为学校和社会主义经济事业服务,并为考核财会档案工作提供依据,特制定本规范。

高等学校档案馆管理办法主要规定了我校财会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财会归档范围的确定,部门立卷和归档流程,财会档案的管理,档案的利用及各级岗位职责。

大学财会类档案工作规范-高等学校档案馆管理办法-玖拓智能

大学财会类档案工作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财政部、国家档案局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国家教委的《高等学校档案工作规范》、《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GB9705--88《文书档案案卷格式》、GB3792 5—85《档案著录规则》、《文书档案案卷质量标准》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校情况制定。

一、财会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

1、财会档案是学校经纪业务活动的真实记录,是学校全部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2、财会档案由校档案馆集中统一领导,以确保其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便于开发利用。

3、学校各财会部门(包括独立在专业银行开户的以及办有经济实体的单位)在财务管理和会计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文字材料、凭证、帐簿、报表等材料,均属财会档案。

4、财会档案工作应纳入财会部门有关工作的管理制度中,纳入财会工作计划、规划,纳入财会部门有关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在布置、检查、总结、验收财会工作的同时,要同时布置、检查、总结、验收财会档案工作。

二、财会档案归档范围的确定

1、确定的原则

(1)归档的财会文件材料,必须遵循其自然形成规律,保持其有机联系,充分考虑财会档案的类型特点。

(2)归档的财会文件材料,必须反映财务管理、会计活动的全过程,保证完整、准确、系统。

(3)归档的财务工作管理和会计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必须对学校和社会当前与长远具有参考价值和凭证作用。

2、归档的主要内容和重点

(1)归档的财会档案主要内容包括综合管理、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工资清册等方面。具体范围见《大学各类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

(2)归档的财会档案重点是会计活动中各个阶段形成的不同类型的具有长期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

3、不归档的文件材料

(1)未生效的合同、协议、单据;

(2)上级有关财务的普发性(非专指我校)、不办的文件;

(3)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一般性、临时性文件;

(4)重份文件及校内其他单位发来的文件;

(5)与校外单位交换来的材料(可作资料保存)。

(6)未定稿的文件;

三、财会文件材料的部门立卷及归档流程

1、形成积累

(1)学校财会部门领导,要确定本部门的专(兼)职档案员,负责本部门财会档案的管理工作。

(2)学校财会部门领导,在制定财会计划时,要向会计经办人员布置形成积累财会材料的任务,注意材料的完整、系统和准确。

2、整理组卷

(1)学校财会部门(包括独立在专业银行开户的以及办有经济实体的单位,既校内二级财会部门)均为一个立卷部门,单独立卷归档。

(2)遵循会计核算材料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其有机联系,便于保管和利用的组卷原则,将归档的会计核算材料收集齐全、完整,并根据各类材料的时间顺序、内容价值、数量,保管期限分别整理组卷。不同年度的会计核算材料不能放在一起立卷。

(3)坚持财会文件材料形成部门立卷归档的原则,各财会部门专(兼)职档案员负责将积累的文件材料,按年度组卷成册,定期向学校档案馆移交。

(以下高校数字档案馆管理办法内容略)

以上就是高校数字档案馆建设厂家玖拓智能关于“大学财会类档案工作规范”的简要介绍,如需要了解高等学校档案馆管理办法的完整内容或者高校数字档案馆建设方案,请联系客服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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