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教学档案工作规范内容-高等学校档案馆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学校教学类档案工作,提高教学档案的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教学档案在学校教学活动、教育管理、教学研究等各项工作中的作用.逐步实现高校教学档案的标准化、规范化和现代化,特制订本大学教学档案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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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档案馆管理办法学校教学档案工作规范内容规定了学校党、政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确定了归档范围、文件材料的部门立卷和归档流程、教学档案的管理、档案的利用及各级岗位职责。

高等学校档案馆管理办法大学档案馆管理办法高校教学档案工作规范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务院批准的《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国家教委、国家档案局教办(86)16号文件,《高等学校档案工作规范》及GB3792·5-85《档案著录规则》、《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GB9705-88《文书档案案卷格式》、CT/T11822--89《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等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

一、教学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

1、教学档案是衡量院校教学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的重要标志之一,是学校档案的主体、核心和重点。

2、教学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便于开发利用。

3、凡是在教学管理、教学实践和教学研究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载体材料均属教学档案。对教学档案中的少数不属永久保存的类目,如实习报告、本科生毕业论文等科由系保存,学校档案部门只按一定比例择优接收。

4、教学档案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实行“三纳入”、“四同步”,即纳入教学计划、规划,纳入教学管理制度,纳入各级管理人员岗位责任,作为考核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的标准之一。下达教学任务与提出教学文件材料的归档要求同步;检查教学工作与检查教学文件材料形成积累情况同步;评审,鉴定教学质量、教材、毕业论文、优秀教学成果与审查、验收档案材料同步;授予学位.上报评审材料与档案部门出具归档证明同步。

5、努力实现教学档案工作从经验管理向科学管理转变,分散管理向集中统一管理转变,手工管理向现代化管理转变,逐步参与教学管理,努力为教学管理教改及教学业务工作起到参谋与信息咨询作用。

6、各级教学管理和教学业务部门应明确一名分管档案工作的负责人和配备相应专(兼)职档案干部,统一管理本部门、本系统的教学文件材料,并按期向学校档案馆办理移交。

7、要把教学档案工作列入本校教育发展计划,在经费、库房、设备和人员配备等方面给予保证,每年从教学经费中拨给一定数额,作教学档案工作经费。

二、教学档案归档范围的确定

1、确定的原则:

(1)归档的教学文件材料.必须反映教学管理、教学实践活动的全过程.保证完整、准确、系统。

(2)归档的教学管理和教学实践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必须对学校和社会当前与长远具有参考价值和凭证作用。

(3)归档的教学文件材料,必须遵循其自然形成规律,保持有机联系,符合教学管理和教学实践活动的成套性特点。

(以下高等学校档案馆管理办法内容略)

以上就是高校数字档案馆系统平台建设厂家玖拓智能关于“大学教学档案工作规范内容”的简要介绍,如需要了解高校数字档案馆管理办法的完整内容或者高校数字档案馆建设方案,请联系客服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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